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扩大
为加大对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最近几天,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广东,陕西,北京,浙江,深圳,青岛,宁波开展第二批跨国公司本外币综合资金池试点,进一步优化管理政策,促进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统筹使用。
这项试点政策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增加试点地区和企业数量,二是允许跨国公司在境内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三是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收支业务。
2021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和深圳启动了首批跨国公司本外币综合资金池业务试点试点以来,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规模累计近500亿美元,显著提高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跨境使用效率,有效降低了企业汇兑风险和财务成本